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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1)
来源:天津政务网 发布时间:2023-03-03 09:34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社局二级巡视员李涛做客天津政务网,为大家介绍文件的有关情况。李局,您好!

李涛: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天津政务网,为大家介绍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的有关情况。

主持人:李局,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规定》制定的背景意义好吗?

李涛:好的。为深入贯彻mg老虎机游戏大厅: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市委、mg老虎机游戏大厅部署,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我市自实施“海河工匠”工程以来,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3万人次,培养各类技能人才达271万余人,其中含高技能人才83万人,占比达到30%,为天津制造业立市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也提出了大力实施制造业立市战略,为全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指明了发展方向。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高水平完成市委mg老虎机游戏大厅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坚持以法治引领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总结多年来好的做法,并吸收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形成我市特色、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系,调动企业对人才培训的积极性,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规范了职业培训市场、强化依法监管,实现人才培养更加合法化科学化,为我市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优质人才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会同市司法局等部门,成立立法工作组,总结梳理了近年来天津职业技能培训好的经验做法,收集整理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近百件,并借鉴上海、河南、宁波、深圳等地先进经验,广泛征求了用人单位、职业院校、技能人才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专家的意见建议,通过汇总整理,形成了具有本市特色的《规定》。该《规定》作为全国第一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省级政府规章,是新时代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天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迈入发展新阶段,为全市培养合格的职业技能人才提供依据,为天津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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